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孩子往往成为最让人揪心的问题。特别是孩子已经2岁以上了,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生活,这是个让很多父母争来争去的难题。一边是孩子在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小意识和喜好;另一边是父母各自都觉得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大家都想知道,在法律上2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到底会倾向于判给谁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2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这就意味着法官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比较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而另一方经济状况不佳,连基本生活开销都成问题,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像有位张女士和李先生离婚,张先生有稳定工作,月收入不错,能给孩子提供不错的居住环境和学习条件,而张女士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不稳定,法院在判决时就会考虑这些因素,倾向于把抚养权判给张先生。
二、参考孩子的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小明(化名)就是如此,他父母离婚时他已经9岁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专门和小明进行谈话,了解他的想法,小明表示更愿意跟妈妈生活,最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将小明的意愿作为重要参考。
三、考虑父母的抚养情况
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优先考虑。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比如,王女士因为身体原因做了绝育手术,以后无法再生育,而她和丈夫离婚时,孩子已经3岁且一直由她照顾陪伴,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王女士就具有一定优势。
四、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处理办法
当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2岁以上孩子时,如果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赵先生和妻子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从小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身体很好且有一定经济基础,愿意继续照顾孩子,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这个因素,赵先生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会加分。
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之后可能还会面临抚养费变更、探望权行使等问题。比如随着孩子长大,教育等费用增加,一方可能就会要求增加抚养费。要是遇到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当事人自己往往很难妥善处理。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在处理孩子抚养权相关问题时更安心,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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