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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刑事及交通事故律师高志博:擅办强奸及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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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813人看过
导读: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执业于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为刑事辩护和交通事故案件。在2024年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案中,作为被告L的代理人,成功将可能承担的80多万死亡赔偿金减至8万,展现其专业能力。

刑事辩护专长

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主要服务于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百起余件。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以及暴力性犯罪等。例如在强奸罪、猥亵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细分类型案件上,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承办的众多刑事案件,为众多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

交通事故代理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李X负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出租时知晓W驾驶证在有效期内,W擅自转租不应由L负责;二是L检验过W驾驶证,W后来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中查看诸多证据,确认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明确车辆租赁和转租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好意同乘”有过错,L和W未审查租车人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虽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原本可能承担80多万赔偿金,最终仅需赔偿83,211.50元,成功为L减少了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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