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他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自执业以来,李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李超律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坚持“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以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房屋,对被害人陈XX抚摸、猥亵并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报警而中止犯罪,案发后田自动投案并赔偿取得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全面分析案件。庭审中,律师指出被告人属“犯罪中止”,应减轻处罚;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说明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谅解、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论证其符合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合同纠纷领域:
2021年,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承接雄安新XX工程,2021年9月7日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账目记录,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抗辩,从公平和诚信角度主张付款条件已成就。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主张,围绕法律焦点论证。法院判决被告王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结尾
李超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未来,李超律师将继续坚守专业与诚信,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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