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X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林某某是否明知其行为涉及犯罪所得。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详细调查,收集了林某某并不知晓交易物品为犯罪所得的相关证据,包括交易过程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运用法律策略,从主观故意方面进行辩护,强调林某某缺乏犯罪的主观故意。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李某涉黑案:202X年,李某被指控涉黑。关键争议点在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涉黑犯罪。陈俊全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了李某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证据,证明其行为未达到涉黑犯罪的构成要件。通过法律论证,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按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具有“无事生非”的特点,且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最终,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蒙Xx等部分被告人减轻处罚,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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