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被告人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包装等;被告人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并喷涂假冒品牌商标,二人每月工资约7000元。
2018年1月11日,警方协同质监局对该公司厂房及仓库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20142018年期间,公司销售仿冒“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管材金额巨大,未售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程豪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证据,发现孙XX和孙XX只是普通员工,主观恶性较小,且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相对次要。于是,律师重点为孙XX和孙XX进行罪轻辩护,强调他们是受公司安排工作,并非主导犯罪。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对他们适用缓刑的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程豪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孙XX和孙XX被判处缓刑。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干货
1.员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对于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工作安排,要及时拒绝,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2.企业经营要合法合规: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杜绝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3.重视证据收集和辩护:一旦面临法律纠纷,要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将受到制裁。但只要积极应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还是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的。程豪律师拥有超十一年执业经验,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