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杨子兴自2016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6%。其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诉讼。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
销售假冒商标案
在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当事人为被告,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在未获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销售假冒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争议焦点在于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及被告主观明知时间的界定。
杨子兴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在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方面,通过细致比对证据,提出应将6万余元非假冒品牌毛巾的金额从犯罪总额中扣除;在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上,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告人供述,提出被告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还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系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以及自身患病等情况。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杨子兴在刑事辩护中通过专业的证据分析、策略制定和情节挖掘,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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