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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犯罪辩护陈晓伟律师多领域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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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680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核心业务领域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拥有诸多重要职务,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其核心执业范围聚焦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陈晓伟律师在业内荣誉颇丰,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刑事犯罪辩护领域:

案例一: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

时间:2012年2月2021年

简要案情: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公开宣传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等职,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核心争议点:杨XX是否构成自首立功,是否应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关键行动: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了解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

最终结果: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二:虚假外汇交易平台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时间:2018年12月2020年11月

简要案情: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方式在溢某、标某、S某等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核心争议点:行XX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应从轻、减轻处罚。

关键行动:辩护人及时会见行XX,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系主犯,虽具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三: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

简要案情: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酒后持钥匙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已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张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核心争议点:张X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否应作不起诉处理。

关键行动:律师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阐述。

最终结果: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结尾

陈晓伟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未来,陈晓伟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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