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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多起刑案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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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274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曾为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争取不起诉,助李某涉黑案最终仅定寻衅滋事罪。在多起案件中展现专业,为嫌疑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深耕刑事辩护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数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占比约70%,足见其在刑事领域的专注。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蒙某寻衅滋事

当事人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蒙XX等七人。争议焦点在于案件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以及各被告人的量刑问题。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深入分析案情。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人,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他们虽持器械但未实际使用,殴打行为随意性和泄愤性质明显,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在量刑方面,陈律师提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还考虑其独自抚养幼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仍以聚众斗殴罪定罪,但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减责的目标。

其他典型案件

除蒙某案外,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办理多起案件。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陈律师为其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李某涉黑案,最终仅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些案件中,陈律师通过精准分析案情,合理选择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帮助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指控时尽可能减少法律责任,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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