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于欣律师自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他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研究生学位。其拥有律师执业证,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于欣律师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同时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
于欣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他在执业过程中荣获了多项业内认可,虽未具体提及,但在其众多成功案例中足以彰显他的专业能力。
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案件
案例一:诈骗罪决定不起诉案
时间:2022年案发,2024年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要案情:2022年,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
核心争议点:何XX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是否应受到刑事处罚。
关键行动:于欣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指出其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
最终结果: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
案例二:涉嫌开设赌场罪变更为涉嫌赌博罪,最终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时间:2023年10月案发,2024年5月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要案情:被不起诉人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累计向参赌人员王XX提供资金兑换30万元,XX获利13100元,XX获利12500元。
核心争议点:XX的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关键行动: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案件审查过程,在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期间,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质证。
最终结果: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XX不起诉。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
时间:2023年5月案发,2024年10月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要案情:2023年5月14日15时许,被不起诉人陈XX与被害人XXX在库尔勒市团结北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
核心争议点:陈XX的行为是否应受到刑事处罚。
关键行动:于欣律师为陈XX辩护,指出其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最终结果: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陈XX不起诉。
于欣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案件及其他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理性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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