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熙律师于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了法学核心知识,为其后续的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18年正式执业以来,她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执业多年,累计办理了众多案件。
李熙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些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李熙律师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202X年,委托人因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缴纳定金30000元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且需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委托人按约支付定金后,依约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却被被告方要求等候通知,后又按被告方要求支付购房首付款207240元,然被告方此后始终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亦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经了解得知,案涉预售房屋自始至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案件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其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同年,另一类似案件中,委托人同样遇到了因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李熙律师采用同样严谨的办案流程,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并针对被告的抗辩发表合理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同样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以实现,成功获双倍定金及首付款返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房产纠纷领域:
202X年,委托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遭遇卖方违约。卖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且拒绝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李熙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主张卖方的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卖方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结尾
李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李熙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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