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婚姻生活中会遭遇各种问题,甚至走到申请离婚这一步。有人第一次申请离婚后,因为种种原因没离成,后面打算第二次申请离婚,心里就犯嘀咕了,第二次申请离婚还需不需要经过冷静期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毕竟离婚冷静期会对整个离婚流程和当事人的心态产生影响。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规定的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情况
不管是第一次申请离婚,还是第二次申请离婚,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都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比如小张和小李第一次申请离婚,冷静期内小张反悔了,撤回了申请。后来两人还是觉得过不下去,又第二次申请离婚,这时候依然要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每一次协议离婚申请的,不会因为是第二次申请就免除。
三、申请离婚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其他离婚途径
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比如夫妻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过诉讼离婚的流程相对复杂,时间也可能比较长。
离婚冷静期设置的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第二次申请离婚也绕不开冷静期,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但离婚后,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权变更等一系列后续问题。要是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遇到困难,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相关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