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程隆银律师代理。程隆银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他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作业时,因电线扯脱和史X1、史X2等人激烈争吵,随后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马XX和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鉴定,史X1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3月22日,马XX接到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因慌乱初期没完整如实供述。次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2日被依法逮捕,羁押在昆明市XX区看守所。
案发后,马XX家属找到程隆银律师。此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还建议法院判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律师接手案件后,先会见马XX,了解案件详情并安抚其情绪,又全面查阅卷宗,分析证据,找到案件核心争议点。他发现马XX有从轻处罚情节:一是经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后续配合调查;二是无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三是马XX及其家属有赔偿意愿。
基于这些,程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策略。他和马XX沟通认罪认罚后果,协助签署具结书。还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协商赔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68000元的协议,马XX全额支付,史X1出具了谅解书。
庭审中,程律师围绕策略辩护,强调马XX是初犯、偶犯,已获谅解,社会危害性降低,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干货
1.主动配合调查: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接到通知后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案件情况,这可能构成自首或坦白情节,对量刑有帮助。
2.积极赔偿获谅解: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获得谅解书,能有效降低社会危害性,增加从轻处罚的机会。
3.认罪认罚:在律师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明悔罪态度,也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程隆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程隆银律师执业多年,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工作,律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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