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辩护,获判缓刑,守护成长未来
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律师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执业至今,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发生口角,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聚集后,因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看到对方有人带刀,部分人害怕离开。3时许,杨XX、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其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系从犯、自首,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适用缓刑。田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强调罗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主观恶性小;是从犯,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能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辩护,获判缓刑,助力回归社会
还是田百川律师代理的案件。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多次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约5690元。2023年9月14日,他在准备拆卸电瓶时被保安发现并控制。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未遂。案发后,其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XX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田律师辩护称,赵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小;到案后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有悔罪表现;最后一次盗窃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干货
1.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犯罪后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
2.自首与坦白: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这两种情况都可以从轻处罚。
3.积极赔偿: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能在量刑时获得酌情从轻处理。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田百川律师,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会用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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