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萍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多个法律领域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是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是税盟认证讲师、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此次她接手的陈XX危险驾驶罪案件,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指控情况
20XX年XX月X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陈XX驾驶浙B×××××号小型面包车沿XX南线高速往宁波方向行驶,在262KM+300M处因车辆故障停在第一车道,后被巡逻交警查获。民警发现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5mg/100ml,又带至余姚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血检材中乙醇成份浓度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陈XX提起公诉。
律师辩护策略
王莉萍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了整个案件的情况。她发现被告人陈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也能自愿认罪。基于此情况,王莉萍律师提出了对被告人陈XX从轻处罚的意见,并提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建议。王莉萍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抓住了案件中对被告人有利的关键点,以此制定了合理的辩护方案。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XX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王莉萍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认可其提出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及庭审自愿认罪的理由。然而,对于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认为与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陈X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陈XX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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