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石磊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精通中文与英文,能顺畅处理多语种法律事务。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承办了上千起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在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并购等核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庞石磊律师始终秉承“专业赋能、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他都以严谨的法律思维、敏锐的洞察力去分析,凭借娴熟的庭审辩论技巧,为委托人制定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他认为,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遗余力、据理力争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同时,他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带领团队为社会各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下面来看庞石磊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历经多次审理。2016年,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包KTV整体全包工程,XX公司又与赵XX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工程施工中停工退场,各方就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XX公司、XX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双方均不服上诉。
庞石磊律师接受XX公司、XX公司委托后,团队迅速行动。深入研究历次审理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包括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针对款项性质,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无证据推翻;对于工程造价,仔细核对鉴定意见,准备反驳证据;就逾期付款利息,主张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提交多组证据。宾馆公司提出抗辩,庞律师逐一回应。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庞律师的意见。认定赵XX支付款项为投资款,不应抵扣;部分采纳关于工程造价的观点,调整部分价格后认定案涉工程造价;支持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主张,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判令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为当事人挽回百余万工程款。
在这起案件中,庞石磊律师团队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为代理工作明确方向;充分举证,有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全程专业代理,有效化解纠纷。
庞石磊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赋能、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带领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团队坚守法律初心,以更专业的服务、更严谨的态度、更高效的解决方案,为社会各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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