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所概况与律师团队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X月XX日准予设立,服务地区为昆明,位于昆明市XX区穿金路永安国际大厦31楼3107室。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张云顺律师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杨艳律师同样2002年执业,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阿贵忠律师2011年执业,在劳动法领域有较深研究,长期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二、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件详情
再审申请人岳XX、文XX、文XX、某制冷配件公司、文XX因与被申请人某机械铸造公司、一审被告聂X、原审第三人艾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人主张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认为案涉90万元借款本金不实、《转款协议》《还款协议书》无效,其不应承担担保责任,还指称被申请人构成虚假诉讼。某机械铸造公司委托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
三、律师应对策略与价值
律师针对再审申请人的主张,从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层面逐一抗辩。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快速厘清案涉借款、债务转移、担保的完整事实链条,锁定再审审查核心争议,针对性构建抗辩思路。充分举证论证事实,结合借条、转账凭证、各方协议等证据,充分证明案涉90万元债务的结算由来、债权归属及债务转移、担保的合法性,形成完整证据链。专业适用法律抗辩,准确适用借款合同、债务转移、担保责任及民事诉讼再审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逐一驳斥再审申请人的无理主张,清晰论证二审判决的合法性与正确性。
四、案件结果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苏X与艾XX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案涉90万元系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债权归属于被申请人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再审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还款协议书》非自愿签署,其担保责任依法成立,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岳XX等五再审申请人的全部再审申请,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避免了生效判决被推翻的法律风险,保障了债权实现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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