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曾参与办理多起重大要案,获得过“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当来到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这一事故导致于某某受伤,他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严重。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而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于某某、于甲、于乙、赵X、朱X等五人作为死者赵X的家属,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便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有力证据,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因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需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被告承担125046.30元。
法律干货
施工安全要重视: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施工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很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及时维权:如果因他人过错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场道路交通事故给死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但通过法律途径,他们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这也提醒我们,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刘刚律师执业多年,现就职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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