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执业至今,承办了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他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秉持“锱铢必较,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均系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婚前各有一女。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月双方协商离婚,因被告高额补偿要求未达成一致,4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7月法院驳回诉请。判决后原告发分居声明,双方分居超一年。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
庭审中,被告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提出多项主张,双方争议焦点众多。比如房屋分割,被告认为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是共同财产,还主张分割原告可继承母亲名下房屋份额;车辆分割上,被告要求平均分割双方名下车辆;存款及理财方面,被告称原告向女儿转账是共同债权,还指责原告恶意转移财产;保险分割双方也有不同主张;被告还要求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并少分财产。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改审批表、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他指出武昌区房屋是原告婚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已付款,婚后才办产权,属个人财产;原告对女儿转账是合理帮扶赠与,不是债权;原告打赏是因离婚精神问题,不算恶意挥霍;原告放弃继承母亲房屋,被告无权分割。
2025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按合意分配,车辆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割45%财产,驳回被告多项不合理请求。
法律干货
财产性质界定: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像福利分房这类有特殊属性的财产,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工龄折算等因素判断。
转账性质认定:婚内给子女转账,若无明确借贷约定,一般视为赠与,不算夫妻共同债权。
证据收集保存:遇到财产纠纷,要及时收集银行流水、购房凭证、公证书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婚姻财产纠纷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起到关键作用。喻佑松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保住了核心财产,降低了损失。大家遇到类似问题,要及时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喻佑松律师执业于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鸿玺公馆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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