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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组织卖淫案:主从犯量刑终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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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1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唐观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53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720221150258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86273107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唐观红律师,中共党员,现为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五年,精通刑事案件,熟悉刑事案件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审判实务。执业以来,处理诉讼案件上百件,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合同争议等。 执业期间,担任江城区司?村、漠阳湖社区、江湾社区法律顾问。2022年6月被阳江市司法局选任为阳江市人民监督员。 唐观红律师业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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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阳江市XX区林某、越南籍女子团某因组织卖淫被起诉。林某组织妇女卖淫获利,团某协助租房收款。律师为二人辩护,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团某为从犯,考虑其哺乳期等因素适用缓刑。

XXXX 年 X 月 X 日 X 时许,阳江市XX区某街某巷某号一楼房间、某路某号之七一楼房间等地,民警查获了多名卖淫X及嫖客,在某小区某栋某房将林某、团某抓获。


案件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林某自 XXXX 年 X 月起组织妇女在阳江市 XX 区卖淫,后组织多名越南国籍妇女卖淫。团某明知林某组织卖淫,仍帮其租赁多间出租屋作为卖淫场所。林某通过微信招揽嫖客,安排妇女在特定时间卖淫,提供收款码收取嫖资并获利。经统计,XXXX 年 X 月至 XXXX 年 X 月,林某非法获利约 XXX,XXX 元。


律师辩护

唐观红律师作为团某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唐观红律师于 2021 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 300 件,擅长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案件。她认为团某是听从林某安排租赁房屋并使用林某注册的账号收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团某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且处于哺乳期,可对其适用缓刑,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


案件结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团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团某为从犯,应减轻处罚。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团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哺乳期因素,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对林某的量刑建议,对团某的量刑建议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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