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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纠纷中的策略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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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456人看过
导读:在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中,原告郑X请求解散公司,被告及第三人辩称公司正常经营。律师杨静运用策略,从证明公司正常运营、股东矛盾未达解散条件等方面博弈,最终法院未支持原告解散公司诉请。

在这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为被告及第三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证据布局:力证公司正常运营

杨静律师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关键作用。为证明公司不存在经营严重困难的情形,她收集了租赁合同、交房租及水电费记录、缴税截图、工资发放截图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有稳定的运营成本支出和员工薪资发放,有力地反驳了原告关于公司经营困难的主张。

法理辨析:化解股东僵局争议

对于原告提出的股东之间矛盾激化导致公司人合性丧失、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观点,杨静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辨析。她指出,股东之间虽存在意见分歧,但这属于正常的决策博弈,并非公司僵局。且股东之间通过微信沟通,不能仅因既往未召开股东会就否定未来形成有效决议的可能性。同时,她强调未有证据显示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也无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利益权衡:倡导其他救济途径

在庭审中,杨静律师从公司运营价值和社会资源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公司解散具有不可恢复性,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她建议股东通过内部股权转让、公司回购股权等方式解决矛盾,既保持公司的营运价值,又能保障股东利益。这种兼顾各方利益的策略,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杨静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宗,在公司法律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案件中,她通过巧妙的策略博弈,成功维护了被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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