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江1x存在多笔借款往来。被告出具了28万元借条,但借款到期后未还款。被告辩称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金额不符,且已偿还部分款项,这使得原告在一审中面临不利局面。此时,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
郑捷峰律师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他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收集并提交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等证据。同时,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及证人证言,制定了清晰的辩护策略。他认为借条金额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的结算确认,为后续的庭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辩论与关键主张
在庭审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充分发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他明确指出被告的还款行为系支付利息,而非本金。通过对证据的有力阐述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成功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采纳了郑捷峰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15802元、违约金及律师费,实现了案件的逆转,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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