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燕律师在劳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刘XX诉某水泥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充分展现了其深厚的法学素养。
精准定位理论适用
贾小燕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员程序的规定,明确公司裁员未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未向劳动部门报告,且刘XX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属优先留用人员,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摒弃仲裁的经济补偿主张,依法提出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精准定位维权核心,为当事人争取更高额赔偿。
专业举证结合理论
庭审中,贾小燕律师围绕争议焦点,结合劳动法律理论,针对性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裁员通知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有力反驳了公司的抗辩理由,清晰论证了加班事实及公司违法解除的法定情形,其核心举证被法院全部采信。
实现权益最大化
凭借对劳动法律规定的熟练掌握,贾小燕律师依法主张拖欠工资、加班费及赔偿金。法院采信其核心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各项赔偿共计71710元,远超仲裁支持金额,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实现了劳动维权的法律效果与实际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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