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在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他就是本案原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背景
被告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XX年X月向原告XX公司借款50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被告一直未偿还借款,原告发送催款函还遭退回,无奈之下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
维权策略
20XX年X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而原告代理人凭借XX银行转账凭证证实借款事实。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准确把握证据的关键作用,以转账凭证为核心,结合原告庭审陈述,让法院得以查明案件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依法缺席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口头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被告拖欠借款未还构成违约。原告主张有转账凭证为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00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通过律师的专业代理,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追回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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