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于2023年开始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648445。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台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2号海天苑大厦6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90余件。
核心执业领域
马学兵律师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45%。同时,在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美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保险理赔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30余件,主要集中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占比约15%,并熟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
马学兵律师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行业职务
马学兵律师担任多个行业职务,包括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和经验。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一:追回健身私教课费
在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通过口头约定达成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共9节,每节280元,合计支付费用2520元,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人明确要求XX健身有限公司指派王X(化名)作为专属私教,后王X离职,委托人法定监护人得知后,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到该公司拒绝,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
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全程主导诉讼流程,妥善处理案件审理中的各项事宜,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王X离职,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最终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张X(化名)为其所有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驾驶该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
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其一,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其二,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其三,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总结
马学兵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精准定位核心诉求,高效梳理案件脉络,强化证据支撑,破解维权难点,高效推进诉讼流程,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成功办理的多起典型案件,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例。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马学兵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