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深耕
贾琦律师2017年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6年。从业以来承办案件超千件,主要客户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其工作以诉讼为主,刑事辩护业务占比约80%,同时兼顾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业务。
销售伪劣产品案
当事人李X是货车司机,2018年8月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卸货时被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贾琦律师担任李X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围绕量刑情节辩护。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证据,证明其社会贡献和悔改表现。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李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收藏品销售刑案
2018年8月,王X成立文化传播公司,聘任成X为业务经理,以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登记信息,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可高价回购。2020年疫情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销售金额总计10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对王X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湖南省收藏协会不具备涉案当代字画价格鉴定资质,鉴定意见不应作为定案依据;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目的,销售行为属民事纠纷;被害人应对收藏品市场风险有认知。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王X、成X构成集资诈骗罪,王X系主犯,鉴于其坦白、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刑期降为六年。
敲诈勒索案
2023年4月至5月,项X、李某及秦某利用被害人违法且怕报警心理,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项某、李某涉案金额47000元,秦某涉案14000元。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对秦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考虑适用缓刑。贾琦律师和唐怀池实习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后,确认指控事实清楚。基于秦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及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家属代为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制定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有利情节阐述从宽处理及适用缓刑的依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考虑辩护人意见,判决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后各方未上诉,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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