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与专业领域
杨权法律师自2018年起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目前已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5%。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杨权法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他还担任着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的重要职位。曾受邀参加常州交通广播电台《有请大律师》栏目担任嘉宾律师。在到律师事务所工作前,他曾先后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及审判机关,现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主要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事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服务对象代理过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处理劳动仲裁案件
在2023年,杨权法代理了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2023年2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积极推动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最终,相关款项得以支付,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杨权法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协商调解技巧,能够为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年,杨权法参与代理了潘XX与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年7月2日8时45分左右,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货车在避让过程中撞到行人潘XX,致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XX应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潘XX不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
原告潘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各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多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杨权法作为原告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各被告和第三人分别进行了答辩和陈述。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事故的详细经过、车辆投保情况以及原告的受伤和损失情况。
法院认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事故认定书,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因孙XX的驾驶行为系职务行为,故依法由常州市XX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30%的民事赔偿责任。又因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原告方请求先由为孙XX所驾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核定潘XX的损失为88571.09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64246.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赔偿医疗费985.6元。同时,被告常州XX公司和中国XX公司的垫付款可在其赔偿义务中予以抵扣。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杨权法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杨权法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劳动工伤、行政争议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处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是一位值得推荐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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