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着被起诉定罪的不利局面,其本人和家属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此时,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接受委托,为许某展开辩护。
罪与非罪之辩
刘波律师在查阅案卷和会见嫌疑人后,提出许某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观点。他指出,许某在购买淘宝账号时多次要求转让材料合法合规,再次转让时也要求收购人过户,这表明许某认为转让的淘宝账号是法律允许的。而且,许某获取账号的手段是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的,并非非法取得。
法律与证据考量
在适用法律和证据方面,刘波律师认为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处罚,而非刑法。即便构成犯罪,犯罪金额也应扣除成本和非个人身份信息价值。对于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更不应计算在内。
量刑情节分析
刘波律师还从量刑角度为许某辩护。许某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行为,积极配合侦查工作,主观恶性小且无人身危险性,属于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综合多方面因素,刘波律师建议撤销对许某的起诉,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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