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责任穿透案
当事人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强制执行时公司无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卢某债权陷入绝境。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和该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请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某公司与股东张某在庭审前置程序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卢某本金,高效解决纠纷。
股东身份认定案
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对公司债务担责。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天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未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节点,通过证据串联揭示肖某在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的事实。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资格认定综合考察多重因素,身份证有效使用可佐证股东身份及认缴承诺。最终法院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执业背景
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庭审实战经验。他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服务地区为苏州。他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和企业,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其业务涵盖诉讼与非诉,在疑难执行案件、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涉及。他凭借多学科复合背景,融合法律、财务、税务等知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精准识别风险点,提供战略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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