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在这八年里,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计量在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他不仅是一名专业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的身份,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这使得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和需求。
擅长领域
李泽宇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尤其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在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方面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他可以承接风险代理业务,先办案后收费,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服务地区与理念
李泽宇律师的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确保办案质量。他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李泽宇律师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他曾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体现了其在合同事务方面的专业素养。他注重团队协作,能够有效地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一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展现了出色的诉讼能力。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孙XX委托李泽宇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其赔付被上诉人孙XX各项损失共计543X3元适用法律错误,主张驾驶员刘XX肇事逃逸,属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其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李泽宇律师代理孙XX进行答辩,指出一审中被上诉人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一审中被告保险公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没有做出明确答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其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李泽宇律师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二
在涞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委托李泽宇律师和马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XX驾驶的车辆与于XX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于XX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XX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原告要求被告依法赔偿各项损失,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直接赔付。
被告XX保险大同XX辩称同意先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30%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X应承担本次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各项损失先由承保车辆交强险的被告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承保三者险的被告XX保险大同XX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偿30%。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XX3X2.5元。李泽宇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证明了他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李泽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无论是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为交通事故受害者争取赔偿,他都能够以专业的素养和务实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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