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聂嘉仪2017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企业客户,工作侧重诉讼。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后上诉人又与被上诉人杨X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结算时双方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产生争议,一审判决后上诉人不服提起二审。
聂嘉仪作为上诉人公司的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还调取了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涉案工程诉讼的二审、再审全部材料。多次与上诉人公司负责人沟通,让其回忆工程款支付细节。通过对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发现业主方公司向共管账户转账的两笔共计163万元款项,当日原封不动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的事实,为客户减损163万元。
刑事辩护经典
聂嘉仪在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建树。在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中,文XX(案发时未满16岁)约王X(案发时未满14岁)出来玩并发生性关系,5年后文XX被抓获归案。
聂嘉仪接受委托后,作为被告人文XX的代理人,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详细核实案件细节,指导当事人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的关键证据。结合多学科知识,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指出案件核心疑点,全程坚持无罪辩护。最终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打破当地同类案件零缓刑记录。
开设赌场案缓刑
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湖南某公司相关人员制作涉赌APP,被告人文某成为代理发展下级代理组织玩家赌博并获利。2024年文某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
聂嘉仪担任被告人文某的代理人,在案件中充分考虑文某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为其进行辩护。最终被告人文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展现了聂嘉仪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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