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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刑事辩护律师高永帅:处理多起涉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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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12人看过
导读:高永帅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成功使法院不认定获利2000元;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中,助力谭XX、卢XX从轻处罚获缓刑,展现其专业能力。
黄冈刑事辩护律师高永帅:处理多起涉刑案件

投身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起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主要服务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以诉讼为主要工作方式。此前他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为他的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全局视角。

电信诈骗案轻判

当事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系累犯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高永帅作为被告杨XX的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后,提出杨XX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协助案件办理;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认为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虽未认定杨XX自首,但采纳了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维持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避免了可能因获利认定带来的更重处罚。

诈骗案获缓刑

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高永帅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且无加重情节,在本案中为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且为从犯、犯罪未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也因自首、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高永帅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情节认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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