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专长领域
丁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自202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丁婷律师有着独特的职业轨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使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其独特的经历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她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民商事争议解决,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企业破产业务,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刑事案件,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服务客户与业务范围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她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其擅长的领域具体包括民商事诉讼,如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企业破产及公司类纠纷,像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刑事辩护,涉及经济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明确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汽车商承担车辆过户费用,委托人按约定足额支付了购车款,汽车商亦完成车辆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但购车后不久,委托人发现底盘漏油,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案涉车辆为重大事故车辆,存在多处维修痕迹,与汽车商承诺严重不符。经查,原车主曾对车辆进行重大维修,但汽车商未披露该信息。委托人协商无果后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利息、赔偿实际支出、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承担律师费等费用,还要求二手汽车交易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汽车商是否构成欺诈、委托人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以及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汽车商上诉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事故位置隐蔽、一审未认定其《公证书》违反法定程序,二手汽车交易行辩称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明确诉讼策略,以认定汽车商欺诈为核心,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汽车商抗辩。庭审中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汽车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汽车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部分费用,驳回其他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汽车商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件中,丁婷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收集,为委托人争取到了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二手汽车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
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同月7日,农业公司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实际为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已支付至被告二公司账户,遂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利息,要求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知晓付款情况并要求农业公司与被告二公司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说明案件是企业内部纠纷,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且认可,农业公司付款符合交易逻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意见,认为薛XX追认了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最终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在该案件中,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关键证据,进行专业法律论证,为农业公司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为当事人提供了风险防范指引。
行业职务与执业理念
丁婷律师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她在民商事、企业破产和刑事等多个领域的专业表现,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