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自2021年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方法论,她就是沙璇律师。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来了解她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梳理与指控
被告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胡XX等人搭建“XX”支付平台为境外赌博公司提供收款服务,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上传本人及他人支付宝二维码用于帮助赌博犯罪活动支付结算,结算金额及违法所得明确。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且系共同犯罪,同时指出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
辩护策略制定
律师从多方面为被告人制定辩护策略。提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持续时间短,社会危害性小;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还提及被告人虽有犯罪前科,但时间跨度长,人身危险性降低。综合这些因素,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与反思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意见,因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故意犯罪前科情况,未予采纳。但对于其他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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