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婚姻纠纷只要提出诉求,法院就会支持,却忽略了证据的重要性。就像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例中,原告李女士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但她未提供相应证据,最终导致离婚诉求被驳回。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的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婚姻家庭案件,她提醒大家,婚姻纠纷需提前做好风险防控。
婚前了解与协议制定
樊律师指出,婚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彼此,避免因草率结婚而埋下纠纷隐患。同时,对于财产等重要事项,可以签订婚前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在未来出现纠纷时,能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婚姻存续期间证据留存
在婚姻生活中,若出现矛盾摩擦,要注意证据的留存。像上述案例中的李女士,如果在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比如被告对怀孕的她不闻不问、未照顾母女等情况,及时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那么在提出离婚诉求时,就更有说服力。樊律师强调,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只有做好证据留存,才能在纠纷中占据主动。
纠纷发生时及时咨询律师
一旦婚姻纠纷发生,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樊梦怡律师凭借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能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她会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案件走向,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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