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张颖律师就职于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执业工作,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她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累计处理案件达百余件。其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因侵权责任问题产生纠纷,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被告林XX不予认可。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精准制定抗辩思路。从多个角度进行抗辩,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未就其主张充分举证,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体现了张颖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处理方面,能够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并开展庭审抗辩,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
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撤诉案中,原告陈XX与被告吴某某、第三人厦门某某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因土地租赁相关权益产生争议,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诉讼。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及相关事实,协助原告整理立案所需材料,配合法院推进案件审理流程,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基于自身意愿,希望与被告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张颖律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详细解读撤诉相关法律规定、流程及法律后果,协助当事人规范撰写撤诉申请书、完善相关手续,全程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终,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及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这一案件展示了张颖律师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控案件流程,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体现了其在民事纠纷代理方面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综上所述,张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擅长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为被告成功抗辩,还是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协助原告依法撤诉,都充分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能力和价值,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民事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