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5月被取保候审。2025年5月,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形势对张某极为不利。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接受委托,为张某展开辩护。
审查波折
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姜凯文律师深知案件复杂,他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为张某争取权益的线索。面对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姜凯文律师逐一分析,寻找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
关键辩护
姜凯文律师提出,张某虽然实施了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并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这些都是法定、酌定的从轻情节。同时,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姜凯文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检察院阐述张某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理由。
逆转结局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原本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得以避免,实现了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重大逆转。姜凯文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成功为张某化解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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