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洪昊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他自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但其在法律行业的耕耘远不止于此,从2009年便开始进行法律工作。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其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
专业服务方向
洪昊律师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在各类合同纠纷处理上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坚持程序保障与实体抗辩并重,注重细节与证据研判。他的团队具有多专业背景,团队中另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并且团队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他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仲裁、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
过往工作经历
洪昊律师曾跟进IPO,新三板上市相关工作,还担任过建工企业法务经理。在这些工作经历中,他精通了劳动争议处理纠纷以及家事类案件的处理,跟进的案件涉及金额上亿元。
处理法定继承纠纷
在原告赵XX与被告赵XX、赵XX、赵X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洪昊律师接受原告赵XX的委托代理诉讼。被继承人(原、被告之父母)去世后,遗留主要财产为出售房产所得的356万元。原告认为自己应分得64万元售房款,而被告赵XX持有大部分款项且拒绝分配。被告则辩称售房款已由父母生前处分且已通过协议及遗嘱完成分配,原告无权主张。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356万元售房款的性质(是否属于遗产)、已签署的《遗产继承协议书》的效力、被告持有的代书遗嘱的效力及涵盖财产范围。在庭审中,洪昊律师围绕银行流水、《遗产继承协议书》的形成过程、代书遗嘱的内容矛盾及财产范围等关键事实进行质证与辩论。他指出被告赵XX未能合理解释其控制下的大量资金去向,且遗嘱中所述财产与已分割财产存在重叠,不能完全排除原告的法定继承权。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部分售房款(150万元)已通过《遗产继承协议书》完成分割,各方已履行;被告赵XX在父母去世后从父亲账户支取的32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作为父亲遗产,应由所有法定继承人(母及四子女)均等继承;母亲所立代书遗嘱有效,但其遗嘱中处分的“105万元存款”包含了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45万元),该部分中属于父亲的份额(22.5万元)仍应法定继承。综合计算后,判决被告赵XX分别向原告赵XX及另两名被告各支付77,892元。此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洪昊律师在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通过对关键事实的质证和辩论,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他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运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在众多类似的继承纠纷案件中,洪昊律师都能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研究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终实现较好的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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