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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作业伤人,保险与车主连带赔偿案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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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319人看过
导读:原告程X吊车作业时被砸伤,构成十级伤残。蒲开恩律师代理其起诉车主、操作员和保险公司。经收集证据等工作,法院判车主等担责,保险公司赔付19万余元。

施工场地内,尘土飞扬,吊车嗡嗡作响。原告程X正在进行吊车挂钩作业,突然,因吊车操作人王X失误,高空坠落的砖块砸向程X,他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锁定侵权事实

蒲开恩律师接受程X委托后,首先协助其收集关键证据。《接警证明》确定了事故时间、地点和过程;全套医疗文书呈现了伤情、治疗和费用;《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程X构成十级伤残,给出“三期”意见;工资流水与工资表证明了工资水平,为误工费计算提供依据。

厘清保险赔付

案涉吊车投保两份保险。交强险方面,XX财险辩称只赔“道路交通事故”。蒲律师援引条例和复函,主张作业事故应“比照适用”交强险。商业险方面,蒲律师紧扣条款,证明事故属赔偿范围。针对保险公司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质疑,蒲律师提供详细计算说明和证据支持,同意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庭审获胜

庭审中,另两名被告未到庭,蒲律师与两家保险公司辩论,重点论证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决吊车操作员王XX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车主王XX承担连带责任。核定损失196601.31元,XX财险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58562.35元,中国XX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38038.96元。法医鉴定费和案件受理费由王XX承担,程X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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