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自2015年起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她拥有新疆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民商法硕士。此前,她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处理。她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此外,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与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处理劳动纠纷
在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某物业公司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员工工作时意外身亡,被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家属要求确认该员工与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想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给物业公司。原告称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而物业公司辩称与保洁公司是合法外包关系,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的监督义务,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且事发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助力企业胜诉
吴静律师作为物业公司代理律师,紧扣“服务外包”法律性质,阐释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区别,通过梳理证据链呈现保洁人员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同时,敏锐捕捉“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关键事实,论证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针对原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理由,准确援引规定阐明不影响主体资格认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代理律师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求,为企业避免了潜在巨额工伤赔偿,维护了合法业务外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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