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育背景,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处理,同时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其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这使她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此外,她还身兼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等职务。
复杂案件挑战
在2020年,吴静律师团队遇到了一起复杂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某知名物业服务企业,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开发商建设的新建住宅及商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然而,在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后,开发商不仅未按合同约定通知物业公司进场接管,还擅自将项目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物业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无果,最终委托吴静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开发商以“疫情影响”“合同未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高”等理由抗辩。
成功维权结果
面对开发商的诸多抗辩理由,吴静律师通过缜密的证据组织与法律论证,向法庭呈现了开发商违约的事实链条。她深入梳理合同条款、往来函件及项目进展时间线,精准锁定开发商“逾期交付”及“擅自委托第三方”两大核心违约事实,为后续主张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奠定基础。针对“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律师强调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并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预期利益损失。同时,敏锐捕捉到开发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将唯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转移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主张,判决支持解除双方合同,开发商依约支付50万元违约金,其唯一股东对公司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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