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交通事故天天都在发生,每一起事故带来的可能都是身体伤痛甚至是生命消逝。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悲剧,死者家属往往会陷入巨大的精神痛苦之中。这时候,精神损失费就成了不少家属关心的问题。到底这笔精神损失费该由谁来承担呢?到底是肇事司机自己掏腰包,还是保险公司也有相关责任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精神损失费的责任主体确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失费承担主体通常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肇事者是直接侵权人,当他对事故负有责任时,从法律层面就有义务对死者家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尤其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也可能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这部分费用。比如说,小李开车撞了人导致对方死亡,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他首先就是精神损失费的责任承担者;要是他的车买了足够的保险,保险公司也得按规定出钱。
二、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
交强险是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的。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死者家属可以优先请求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商业三者险的话,就得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了。有些合同会明确把精神损害赔偿列入赔偿范围,有些则会排除在外。例如,老张的车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一次事故中致人死亡,死者家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会先在限额内赔付一部分,如果老张的商业三者险合同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超出交强险部分的精神损失费也能由商业三者险接着赔。
三、肇事方的赔偿责任
要是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以覆盖全部精神损失费,或者肇事车辆没买保险、保险额度不够,剩下的费用就得由肇事方自己承担。比如,一起事故中经法院判定精神损失费为20万,交强险赔了5万,商业三者险赔了8万,那剩下的7万就只能由肇事司机自己掏了。而且,如果肇事方存在酒驾、逃逸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保险合同拒赔精神损失费,届时所有费用都得肇事方独自承担。
四、索赔精神损失费的注意事项
索赔精神损失费时,死者家属得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能证明事故的发生、责任认定以及索赔人的主体资格。在进行协商或者诉讼时,还得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司法实践、死者的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要是索赔数额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对自己不利。比如,小王在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后索赔精神损失费,他不知道该要多少,随便要了个极低的数额,结果到嘴的赔偿就少了;而小张要了个高得离谱的数额,法院也不会全部支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承担后,后续可能还会有很多状况出现。比如,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互相推诿责任,或者关于赔偿数额双方又产生新的争议。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死者家属陷入新一轮的麻烦。这时候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都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在这里咨询律师,不用担心会遇到虚假承诺和夸大维权效果的情况,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状况,为你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索赔精神损失费的道路上更加顺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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