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并且已经有了子女,办理离婚就变得复杂起来。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都需要妥善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那么,已育子女的夫妻办理离婚到底该怎么做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确定离婚方式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都觉得感情破裂,对于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给多少,以及财产怎么分都商量好了,他们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像小王和小赵,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在孩子抚养权上争执不下,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二、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是已育子女夫妻离婚时的关键。首先要确定抚养权归属,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孩子一直由母亲照顾,母亲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那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倾斜。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或者存在过错等情况。例如,一方在照顾家庭、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四、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退还双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后,还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或者在探视孩子时发生纠纷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双方和孩子带来更多的困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应对抚养费支付问题,怎么保障探视权等。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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