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夫妻在婚姻期间可能会遇到各种债务问题。有时候债务合同上,只有夫妻其中一人签了字。这就会让人犯嘀咕,这个债务到底算一人的,还是夫妻共同得还的呢?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像家庭买房,可能一方在外地,就另一方签了借款协议;或者做生意周转资金,也是一个人去办的借款手续。那这种一人签字的债务,法律上咋认定是不是共同债务呢?接下来咱们详细说说。
一、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判断一人签字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得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就好比,夫妻两人一起开店,一方签字贷款进一批货,这就是为了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算共同债务。要是一方瞒着另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去炒期货,这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不然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认定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指的是维持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必要的开支。如果一方签字的债务是为了这些日常开销,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孩子交学费、支付家中水电费,一方签字借了钱,那这就是为了家庭正常运转,要夫妻一起还。
不过,不同家庭的日常生活标准不一样。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家庭的收入状况等综合判断。像在大城市生活,家庭日常开销可能相对高一些;收入高的家庭,日常消费标准也可能更高。
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务的认定与举证
要是一方签字的债务数额较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想让夫妻共同偿还,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一起经营的店铺进货,或者夫妻双方曾一起讨论过借款的事情,那这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如果债权人拿不出相关证据,那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私自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项目,没有和另一方商量,债权人也没办法证明这笔投资和另一方有关,那这债务就可能由签字的一方独自承担。
四、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情况
如果债务一开始只有一方签字,但后来另一方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进行了追认,那这也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明示追认就是明确表示愿意一起承担债务,比如在借条上补签字、写承诺书等。默示追认就是以实际行动表示认可,比如一起用这笔借款购买的财产,或者一起偿还过部分债务。比如一方签了借款合同买了辆车,另一方一直和签字方一起用这辆车,并且还帮忙还过车贷,这就算是默示追认,债务就成了共同债务。
债务认定清楚后,后续可能还会有执行方面的问题。比如认定为共同债务后,一方不愿意还钱,另一方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债权人又该如何追讨。要是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能不能通过一些合法途径让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承担债务等。这些问题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解决这些执行中的难题。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