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交易里,经常会出现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的情况。要是先履行的那方发现后履行的一方可能没法履行义务,自己的权益就可能受损,这时候该咋办呢?其实法律规定了不安抗辩权,能让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己。那行使不安抗辩权要具备啥条件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不安抗辩权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都互负债务的合同。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这两个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一方的履行以另一方的履行为条件。如果不是双务合同,就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基础。比如赠与合同,赠与人有赠与财产的义务,受赠人没有对等的义务,就不适用不安抗辩权。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要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可能没法履行义务。比如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又或者丧失商业信誉等。例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在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公司因为重大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明显无法按时支付货款,这时候甲就有理由怀疑乙的履行能力。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权利。如果双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那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比如甲乙约定同时交货和付款,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的一方才能在符合条件时行使不安抗辩权。比如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是承包商先施工,发包方后付款,承包商就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四、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到期了,才涉及到对方是否能履行的问题。如果先履行方的债务还没到履行期限,就不能以对方可能无法履行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比如合同约定甲在3个月后交货,乙在甲交货后1个月付款,在这3个月内,甲不能因为发现乙的经营状况恶化就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为甲自己的交货义务还没到期。
五、后履行义务一方未提供适当担保
如果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权就有了保障,就不能再行使不安抗辩权。比如乙公司在甲公司发现其履行能力降低后,提供了银行保函作为担保,保证按时支付货款,那甲公司就不能再以不安抗辩权为由中止履行合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对方对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异议,双方产生纠纷;或者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合同的履行该如何继续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该怎么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商业交易中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