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个热门话题,好多人都在关注。小两口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就进入了离婚冷静期。这冷静期有30天,时间一到,大家就会疑惑,是不是得重新申请才能正式离婚呢?这事儿可关系到不少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进入冷静期。冷静期内,小张觉得还是不想离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
二、冷静期结束后无需重新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不需要重新申请离婚。但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老张和老王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结束后,他们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发给离婚证。
三、申请发给离婚证所需材料
要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有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比如,小赵和小钱去申请离婚证时,就带齐了这些材料,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四、办理离婚证的流程
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等。如果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小孙和小周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现他们的材料齐全、协议内容合法,就给他们办理了离婚证。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只有一方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比如,小吴和小郑冷静期结束后,小吴去申请离婚证,小郑没去,小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手续办完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要是遇到这些后续问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