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卢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侦查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的生活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接受委托,深入调查
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接受卢某某的委托后,为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多次会见当事人,耐心倾听卢某某的陈述与辩解,详细核实案件关键细节,了解会所经营模式、人员分工、资金往来等核心情况,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同时,他全面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对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审慎核查。
指出缺陷,积极辩护
经深入分析,杨龙律师发现侦查机关认定卢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关于卢某某是否直接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事实缺乏充分有效证据支撑,部分关键证人证言与书证存在矛盾,且涉案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未能达到刑事起诉的法定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杨龙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杨龙律师持续跟进,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保持沟通,强调补充侦查需重点完善的证据方向。
案件圆满结局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对卢某某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解除了对卢某某的取保候审措施,卢某某无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案件圆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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