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受朋友请求成为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挂名股东,持股10%。当他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涤除股东登记事项时,却遭到两被告拒绝。李XX无奈之下提起诉讼,在案件前期,面对两被告可能的消极应对,李XX仿佛陷入了一场艰难的法律困境。此时,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蔡律师接受委托,为李XX的权益而战。
精准证据梳理
陈韵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她围绕《承诺书》和工商登记信息两大关键证据,进行了精准的梳理。《承诺书》明确了李XX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无需履行出资义务,这清晰地论证了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而工商登记信息则进一步佐证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明确诉求与依据
在明确证据的同时,陈韵律师结合《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精准提出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请求,并逻辑清晰地阐述诉求的合法性。她向法院表明,李XX的诉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得到支持。
缺席庭审下的胜诉
案件审理期间,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在这种情况下,陈韵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积极推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被告协助李XX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成功帮助李XX涤除了挂名股东身份,规避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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