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载。其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主要服务的客户类型广泛,包括个人、中小企业等。工作方式上,专注于刑事诉讼业务,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等多项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郭X非吸案
当事人郭X是某公司销售人员。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等多人以公司名义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后于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争议焦点在于郭X的量刑。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郭X,了解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等情况,认定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检察院阶段阅卷并与郭X核实数额,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郭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郝XX非吸案
当事人郝XX曾是公司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通过多个公司项目向社会公开宣传募集资金,郝XX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争议焦点为犯罪金额是否应扣除“挂单”部分以及量刑。律师建议郝XX投案争取自首,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挂单”金额不应扣除,但认定郝XX为从犯,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及退赔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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