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结果30天冷静期过了,却没去领离婚证,这婚还离得成不?很多人心里都有这样的疑惑,不清楚这30天没去领证到底会有啥后果。其实,这背后涉及到不少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就来好好说一说。
一、离婚冷静期后的领证期限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30天过了,又过了30天他们都没去领离婚证,那就相当于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
二、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
一旦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的离婚登记流程就终止了。如果夫妻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就意味着,之前的时间和精力都白费了,又得重新开始走程序。比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过了没去领证,之后想再离婚,就得重新提交申请,重新等30天冷静期。
三、重新申请的流程
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和第一次申请的流程是一样的。夫妻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之后同样会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其他离婚途径
如果觉得协议离婚太麻烦,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没去领离婚证,确实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之后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或者选择诉讼离婚。但后续还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重新申请时材料准备不齐全怎么办,诉讼离婚时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解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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