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不少夫妻在冲动之下就跑去申请离婚,可进入冷静期后,又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想着撤回离婚申请。但这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撤回离婚申请需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呢?这事儿在很多想要撤回离婚申请的夫妻中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有的觉得既然是两人一起申请的离婚,撤回也得两人都同意;可也有人认为,自己不想离了,那单方面撤回也应该行得通。到底哪种观点才是正确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律规定的冷静期撤回规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冷静期内,单方面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进入冷静期后,小张后悔了,不想离了。那么小张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自己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不需要经过小李的同意。
二、单方面撤回的操作流程
想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首先得确定还在冷静期内。然后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着,亲自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完成相关存档工作。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内小王想撤回。小王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来到婚姻登记处,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后,给小王发了《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这样离婚申请就成功撤回了。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情况
如果过了冷静期,双方没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要是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其中一方不想离婚了,却没有按照规定不去申请离婚证,而另一方去申请了,那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例如,小孙和小周申请离婚,冷静期内两人都没撤回。冷静期过了,小孙不想离了没去,可小周去申请离婚证了。这时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直接给小周发离婚证,因为需要双方共同申请。但这可能会引发双方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四、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撤回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冷静期撤回规则是针对协议离婚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就不受这个冷静期和撤回规定的限制。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比如,小陈和小吴感情不和,小陈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就不用经历离婚冷静期和考虑撤回申请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撤回离婚申请后,夫妻关系暂时得以维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人之间的矛盾就彻底解决了。之后可能还会因为之前没解决的问题再次产生矛盾,甚至可能再次面临离婚的情况。而且,如果一方撤回申请后,另一方对此不满,也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问题,让你在处理婚姻法律事务时更加安心。